在古代,吃人是个非常禁忌的话题,既牵扯到古代封建统治的政治形象,又反应民间百姓的道德标准,可以说,没有人愿意去揭开这个伤疤,尤其对于许多饥荒重建的地区。
在中国历史的浩瀚典籍中,关于“人吃人”的记载其实不少,但你得细细找、仔细读,因为大部分都写得隐晦、含糊,生怕太露骨。
比如清代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里,有这样一句:“饥而相食,史书笔墨未尽其惨。”
这话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史书里虽然写了“人吃人”,但写得不够惨,远不如真实情况那么触目惊心。
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在《明实录·崇祯十六年》记载,河南一带大饥荒:
“民相食,父煮其子,妻分而啖之。”
简单一句话,却包含了一个家庭彻底崩溃、反转的全过程。我们今天看到这类记载可能觉得毛骨悚然,但在明清史料中,这类描述其实屡见不鲜。
《清史稿·灾异志》也有类似记载:
“乾隆三年,山西大饥,人相食,饿殍遍野。”
“人相食”这三个字,是古代史书最常用的表达,但几乎从不细写吃谁、怎么吃、谁吃谁。为什么?写多了不但恶心,还会“抹黑朝廷”。因为灾荒和吃人,往往意味着政令不通、赈灾失败,这等于是狠狠打了当朝一巴掌。
所以,很多史官选择用“婉转术”来处理:不是“张三吃李西”,而是“人相食”;不是“母亲煮儿”,而是“民至相啖”。从“谁吃谁”到“相啖”,你能感受到那种小心翼翼。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志的记载甚至把重点放在“饿死多少人”,对“吃人”只字不提。
比如《徽州府志》在讲清朝康熙年间的大饥荒时,只说:
“民间米贵如金,朝食夕饥,饿殍累累。”
但你去翻民间笔记,比如一位叫周亮工的清初文人写的《读书敏求记》里,却首说:“吾乡大饥,有人夜行失子,至晨惟见残骨,后闻邻家以之充饥。”
你看,文人私人笔记往往更真实,但也更“禁忌”。
他们知道自己写的不是给皇帝看的,而是给后人留个“清醒记录”,所以才敢写实。可即便如此,很多人也会在后面加一句“可叹!”、“惨矣!”、“非人世所忍”等词语,说明他们自己写下这些字时,也深感不安。
对于老百姓来说,“吃人”是个太过极端的话题。怎么才能说出口?那就必须“讲出道理”来。
于是,“吃人”就被“包装”进了一整套“天谴说”“因果报应”的逻辑框架。
比如安徽某地清代民谣流传这样一段故事:“三家抢粮不敬神,灾年化为老鼠身。儿女卖尽人骨空,邻里闻之惊煞人。”
什么意思?说的是三个邻居偷了庙里的粮,后来家道败落,全家吃人过活,最后“鼠化而死”。民间用“变成老鼠”来表示道德堕落到极点,象征“畜生都不如”。
还有些地方传说中,“吃人”的人,后来“子孙绝后”“天降雷劈”“疯病缠身”,目的是强调一个因果报应的逻辑:“你吃了别人,最后天会收你。”
这些故事一方面是教化,一方面也是老百姓自己“安抚心理创伤”的方式。毕竟,如果我们不说那些“吃人”的人最后遭了报,那就等于是承认“吃人也能活下来”,那对整个社会秩序是巨大打击。
比如山东聊城一带就流传这样一句俗语:“宁死荒年,不食人肉。”
这句看似是道德教训,背后其实是一个“禁忌框架”:你不能吃人,即使饿死也不能干这个事。这种禁忌,在很多饥荒过后的地方都出现了,像一种灾后文化的“止痛药”。
但你仔细想就知道:如果没有那么多人“真吃了”,这种“止痛药”为什么要存在?
每个大饥荒之后,幸存的人都有一个任务:要为自己曾经的行为找到“说得过去”的理由。这个理由,不一定是对的,但要能说服后人。
所以在很多家族口述历史中,关于吃人、卖儿女的惨剧,经常会出现两种叙述方式。
模式一:道德高地型
这类讲法通常出现在家族子孙“发迹之后”。
“我们老祖宗再苦也没吃人,饿死都不干那事。”
这种说法,是一种“家风塑造”,不一定是真实的历史,更可能是幸存者“美化回忆”的方式。
因为人是很复杂的,当年你吃了人,活了下来,但活着总要面对良心。那怎么面对?就把记忆“删改重组”。
如果别人问,就说“咱们家再穷也有骨气”,谁还敢问细节?
模式二:悲情求生型
这种叙述则强调“我们是被逼的”“不是想吃,是没办法”。
“那年旱得地都裂开了缝,一家十几口人,连树皮都啃光了。后来村里传出‘北边有人煮人肉’,你说那时候谁不动心?”
“我们家没吃,但隔壁张三家,抓了个从山东来的小孩,说是死在路上,其实…你懂的。”
这种讲法不是自我洗白,而是“旁敲侧击”,你感受得到那个年代的绝望,但同时也感受到那种“别问我细节”的沉默。
有时候,真正的灾难,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我们不愿再提起”。
你可能想不到,“吃人”这个话题,其实在古代小说、戏剧中流转得挺广,但方式非常“技术流”。
比如《聊斋志异》里的很多故事,看似在讲鬼怪,其实讲的是人心崩坏。
有一篇叫《促织》的故事,说一位父亲为了讨好官府,逼儿子冒死去捉蟋蟀,最后儿子死了,尸骨无存——全篇没提“吃人”,但骨子里是个“人为灾难”的故事。
再看《儒林外史》里的一段对白:
“那年陕西饥荒,有人将死人刮肉晒干,换盐米为生。”
这是讽刺“读书人”的一段插话,言辞之间故意轻描淡写,表现出当时“吃人”不是秘密,是共识,但不宜深谈。
现代文学中,这种处理方式被鲁迅发挥到了极致。
在《狂人日记》里,鲁迅让主人公一句话道出文化本质: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细细看时,每个字后面都有‘吃人’两个字。”
鲁迅不是在讲真实吃人,而是在说:“吃人”是文化中的权力结构,是遮盖之下的暴力逻辑。
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
你有没有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饥荒明明很常见,吃人的事明明真实发生,可现在我们却很难找到成系统的记忆或故事。
这是因为,“吃人”这种经历,既不能进“国家叙事”,也不适合进“家庭记忆”。
国家史书里,它是政权的耻辱;家庭记忆中,它是祖先的耻辱。
所以最终,它被从集体记忆中“剪掉”了。
我们对大饥荒的印象,变成了“饿死”“逃荒”“草根树皮”,但对“谁吃了谁”,没人愿意细说。
甚至,很多幸存家庭在下一代长大后,从不讲那几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孩子问,“爷爷,你小时候吃什么活下来的?”老人往往一声叹息,“咳…那时候,哪有什么吃的啊……”
而真正的答案,往往藏在那句“咳”里。
吃人,不只是饥饿的结果,更是封建制度、文化、记忆三者交织下的极限崩塌。它既是历史的一部分,也是历史最不愿面对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