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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出来吧!鬼吹灯

萧策强迫自己冷静,飞速在脑海中检索:

《哈利波特与密室》里,蛇怪第一次出现是在哪里?桃金娘的盥洗室!它眼睛的致命效果…斯莱特林继承人的秘密…

《鬼吹灯》开篇胡八一和王胖子重逢是在哪?潘家园!胖子在倒腾什么?磁带!

《明朝那些事儿》里朱元璋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九字方针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鄱阳湖大战前!

无数的文字、画面、细节,如同被精心整理过的庞大数据库,随着他的意念调取,瞬间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脑海屏幕”上!

纤毫毕现!甚至包括前世他为了追一个学音乐的妹子,硬着头皮啃下的五线谱基础知识和几首练习用的吉他谱!

这不是系统…这比系统更恐怖!

这是将他前世所有看过、听过、学过的知识信息,全部完美复刻、永久储存并随时精确提取的——超忆大脑!

“过目不忘…真正的过目不忘…”

萧策喃喃自语,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发颤。

前世他自认记忆力还行,但此刻才明白,那不过是管中窥豹!这能力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脑海中装着未来二十多年,整个世界的文娱宝库!

畅销书、神级剧本、现象级歌曲、爆款综艺创意、经典影视剧分镜头…甚至那些改变世界的科技公司股票代码、房地产黄金地段的变迁…

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山!一把通往“全都要”王座的无敌钥匙!

“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次,笑声畅快淋漓,再无半分阴霾。

萧策看着空无一人的宿舍,阳光透过窗户,在他身上投下明亮的光斑。

“系统?去他妈的系统!”

萧策眼中燃烧起前所未有的野心和斗志,嘴角那抹惯常的笑意,此刻却充满了掌控一切的自信,“有这脑子,老子自己就是最大的外挂!”

他站起身,走到书桌前。

桌面有些凌乱,摊着几本《演员的自我修养》、《戏剧概论》之类的教材,还有一个空白的厚笔记本。

萧策拿起笔,指尖因为兴奋而微微发烫。

“这辈子,钱、名、权、美人…一个都不能少!”他低声自语,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

目标前所未有的清晰。

那么,第一步,就从最首接、门槛相对最低的“文抄”开始!

用前世那些注定风靡全球的文字,砸出这重生路上的第一桶金!

抄什么?

萧策的大脑如同最精密的扫描仪,瞬间掠过无数书名。《三体》?神作!但科幻在02年市场接受度存疑,且篇幅太长。

《暮光之城》?国外吸血鬼言情,文化差异需要时间。

《解忧杂货店》?温情治愈,但爆发力可能不够…《五十度灰》?咳咳…太超前太危险,pass!

他的目光最终锁定在两个名字上:

《明朝那些事儿》——用现代网络语言写明朝历史,幽默风趣,颠覆传统,受众极广,出版门槛低,必火!

《鬼吹灯》——开宗立派,开创“盗墓流”,想象力奇诡,故事抓人,影视改编潜力巨大!

就是它们了!

萧策深吸一口气,翻开空白笔记本。

笔尖悬停在纸面上方,微微一顿。前世那些熬夜追更、拍案叫绝的文字,此刻如同潮水般清晰涌来。

他甚至能“看到”当年看书时页边的折痕和偶尔滴落的咖啡渍。

下一秒,笔尖落下,力透纸背。

书名:《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作者:夜雨(暂定)

序: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第一章 白纸人和鼠友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

流畅的钢笔字迹在纸页上迅速蔓延。

胡八一祖父的离奇经历,神秘的“白纸人”新娘,军阀掘墓引出“鼠友”…那些诡谲的情节、生动的对话、充满时代感和地域特色的细节。

在萧策笔下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仿佛不是抄写,而是将早己烙印在灵魂深处的故事重新誊写于世。

宿舍里只剩下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以及萧策眼中越来越亮的光芒。

窗外的阳光似乎也聚焦在他身上,为他手中的笔,为他正在创造的未来,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充满希望的光晕。

命运的齿轮,在这一刻,伴随着钢笔的沙沙声,真正开始了不可逆转的转动。

宿舍里很安静,只听见笔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像春蚕吃桑叶。

阳光从西边的窗户照进来,在地面投下长长的影子。

空气里有细小的灰尘飘动。

萧策完全沉浸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

胡八一、王胖子、英子…这些前世让他难忘的角色,此刻正通过他的钢笔,在空白纸上活过来。

精绝古城的神秘、昆仑雪山的危险、沙漠行军蚁的恐怖…这些情节和细节,像刻在他大脑里的清晰画面。

他通过手腕的力量,把它们写到纸上。

萧策写得很快,几乎不用停下来思考。写到胡八一和胖子在野人沟大战红犼时,他下笔飞快,字迹有些潦草,反而增加了力量感。

写到昆仑冰川下九层妖楼时,他的笔触又变得仔细,努力还原那种古老的压迫感。

“胖子骂了句‘他娘的’,抄起工兵铲就冲上去,那红毛粽子力气巨大,一爪子拍在铲头上,震得胖子虎口崩裂…”

萧策写得兴起,嘴里模仿着胖子的京腔,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

写了很久,手腕开始发酸。

萧策终于停笔,长长吐了口气,向后倒在吱呀作响的木椅上。

桌上厚厚的笔记本,己经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他粗略翻了翻,估计有两三万字。

“呼…这比当年抄作业累多了。”

甩甩发酸的手腕,自嘲地笑了笑。

目光扫过桌角那瓶喝了一半的可口可乐,是经典的玻璃瓶,瓶身上有小水珠。

他拿起来,仰头喝了一大口,冰凉的甜味冲散了喉咙的干渴。

“啧,还是这味道好,比以后那些零度、健怡强多了。”

错乱章节催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