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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谁是始作俑者

当我们在调查一件事时,总会去了解这件事的主谋是谁?谁参与其中?为什么会这样做……很多事情看着不合理,但是在了解到背后的真实情况时就明白,为什么这种事不仅存在下去,而且不断发展壮大。刑罚就是如此。

中国历史上谈酷刑,朱元璋绝对是“狠人”中的天花板。他不是玩杀人,是把“杀人”做成了一种政治制度。

元朝刚灭,大明建立,朱元璋作为开国皇帝,一上来就搞了个大清洗。他打的旗号很正义——肃贪。但他最怕的,其实不是贪官,而是“功臣”。他深知:打天下靠兄弟,坐天下得靠杀兄弟。(大家不要觉得在古代贪污是个大事,皇帝没那么小心眼,只要不是染指他的权力,像要钱要女人这种事情,首接张口就行,最典型的就是王翦和汤和。但凡问出江山和美人这种问题的,大体上是个脑残)

蓝玉案就是个典型。

蓝玉是开国功臣,战功赫赫,曾灭元残余势力。但他战功太大、军威太盛,朱元璋开始怀疑他“图谋不轨”。于是,1393年,朱元璋一纸“谋反”罪状,就灭了蓝玉一家,还牵连了一万五千多人。怎么处置?凌迟、枭首、车裂,三套组合套餐,谁都跑不了。

他甚至设立了专职酷吏系统,什么“锦衣卫”“诏狱”,负责监听、拷打、斩杀,不讲证据、只讲皇帝“意志”。在这个体系里,酷刑不是疯子的工具,而是皇帝合法的“言语”。

他亲自设计过杀人流程。

比如:挖眼、剥脸皮、砍手足,再慢慢凌迟三千刀。他讲究的不是“杀”,而是“怎么杀得能让剩下的人吓得尿裤子”。

洪武律中有一个“十恶不赦”条目,不仅罪名极重,刑罚也是“痛到极致”:刮骨、烧灼、蒸煮,应有尽有。

皇帝的恐惧,从来不是对老百姓的怕,而是对身边权力结构的不安。所以朱元璋宁愿杀错三千,也不留一个能动他江山的“人头”。

除了皇帝以外,掌握这些刑罚的酷吏也是让人头皮发麻的存在。

说起酷吏,唐朝的来俊臣绝对排第一。他不仅是酷吏,更是“设计师”。酷刑从他手上,成了一种“技术流派”。

来俊臣是武则天时期的红人,他跟武则天之间有个“默契”:他帮女皇肃清异己,女皇给他杀人的自由。

最有名的是《罗织经》,这本“阴招宝典”,堪称酷刑界的“操作手册”。

其中的内容包括:

如何设陷阱:让人说自己有罪,就算没有也得编一个逻辑。

如何挑拨离间:让一群人互相咬,反正最后总能揪出“主谋”。

如何用刑精准:比如“先用夹棍夹三次,再灌辣椒水,看其反应,再决定是否剥皮”。

来俊臣的风格,不是乱杀,而是“玩杀”。他设计刑具,创新拷问流程,连皇宫里都有人被他杀掉几十个。(这种人一般来说心理是有问题的)

而后世,宋朝的毕士安、明朝的张敬修也都是“酷吏系统”的传人。

毕士安是北宋时的监察御史,他搞了个叫“廷杖”的仪式,把贪官押到御前,当场打得皮开肉绽。这个不光是杀,更是“公开羞辱”。

张敬修则是嘉靖年间锦衣卫头子,他发明了“抹喉铁丝”,一拽脖子皮,喉骨全碎,人还能喊两声再死,视觉冲击力极强。

这些人并不是疯子,他们是“技术人员”,执行的是“皇命”,而他们残忍的手法,不过是对皇权的最好投名状。

酷刑最怕的不是它的疼,而是它的“权力属性”。

在中国封建王朝,酷刑从来就不是只为“断案”,它的真正作用,是在权斗中“清场”。

隋炀帝时期,宇文化及联合酷吏,设计了一场“群臣大会”,一晚上杀了几十人,名曰“定策”,实为排除异己。

酷刑之所以有“制度生命”,是因为它确实有效:它能让一个朝廷快速肃清对手;它能通过“审判现场”震慑全国;它能把“服从”变成求生本能。

所谓“政治清洗”,并不讲公平正义,而是讲“谁最后活下来”。而活下来的,往往是用酷刑清了对手的人。

明末魏忠贤就是例子。他控制锦衣卫,三年内杀官三百,打残无数。他不是皇帝,却掌握“替皇帝发怒”的刀子。

所以酷刑,其实是一种“生存筛子”。皇权通过酷吏,给朝廷装上一个“能清垃圾”的系统,只不过这个系统会连根拔人。

历史上,不乏皇帝亲自“钦定”死刑流程的案例。他们不但要人死,还要“死得震撼”。最有代表性的是凌迟。

我们前章提过:凌迟最早是“诛心之刑”,到明清时期成了“视觉震慑”。

清朝嘉庆年间的林清案中,有凌迟全过程记载:首刀割额头皮;次刀剖鼻;第三刀削下耳垂;最后割胸、切脏腑;最终喉管被割,人才能咽气。

整个过程,必须在三千刀之内完成,还要求“前一千刀人要活着”。

这是皇帝钦定的“死亡剧本”:不光要杀,还要让人从惊恐、疼痛、羞辱、绝望,到最后死亡,每一步都可供观赏。

而清廷专门训练行刑者,要求“刀法精准、手法稳定”。有的刽子手甚至会根据罪人的身份,调整出血量、切肉顺序,以“烘托皇威”。

除了凌迟,还有“剥皮楦草”、“枭首示众”、“囚笼游街”,这些刑罚不仅杀人,还杀人的“尊严”。

皇帝通过这些设计,传达一种信号:你不仅得死,还得死得“让全天下人记住”。

酷刑发展到后期,己经不止是法律工具,而是成了一种“政治演出”。

皇帝不再只是借助它“断案”,而是用它“立威”。

我们来讲一个真实小故事:

乾隆年间,有个叫李文成的人起义。起义失败后,乾隆没立刻杀他,而是押着他巡街三日,最后在北京城中心凌迟三千六百刀。

据说乾隆当时“微服私访”,亲自看了两刀,满意地点头。

这不是皇帝疯了,而是他懂得权力游戏的关键:看见血,百姓才怕。

所以酷刑,其实是种“皇权语言”。

它不是为了惩戒,而是为了“让人看见”;

它不是为了制裁,而是为了“示范”;

它不是为了公平,而是为了“不敢犯”。

正如明代法典中说:“刑不必公,威可震众。”

酷刑的“残忍”,不是因为它多疼,而是因为它“合法地疼”。它获得了皇帝的授权,甚至赞赏。它成了一种“皇权的视觉艺术”。

我们常说“酷吏”,好像残忍的人才干酷事。

但真相是——酷刑是由“皇权授权”的。

酷吏不过是“刀柄”,皇帝才是“刀身”。

从朱元璋设酷吏杀功臣,到武则天借酷刑立威,再到清代用凌迟恐吓天下,整个过程告诉我们:血腥,不是偶然,是制度;杀戮,不是意外,是规则。

在这套权力逻辑下:

刑具是技术;

酷吏是专业人员;

皇帝是导演;

百姓是观众。

真正残忍的,不是刽子手挥刀的那一刻,而是皇权设计下,“血可以被欣赏”的那种制度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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