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境,被世人称作陆地神仙,可到底沾了陆地两字。
十五境修士最强的手段,便是沟通天地,借用天地神力,显出万丈法相金身,以此来提升杀伐之力和防御力。
而十五境之上,确实有更高的境界。
只是这两千年来,也只有太祖高皇帝曾步入十六境,被世人称作人间至高神。
十六境可与一方天地融为一体,成为这方天地当中的真正圣人,可主宰一切。
合道一方小天地!
此刻,昭邹的身影突然消失不见。
只见地面上,有无数道流光,飞向天际之上,与天地融为一体。
整座丰州城,霎时间充满了极其浓郁的灵气,以及铺天盖地的杀气。
石像魔的头顶上,有红雾不断向上飘去。
石像魔立马抬手捂住头顶。
“大爷,不好!那姓昭的阴险小人又在吸小的!”
不只是石像魔的魔气被吸了,整座丰州城内所有修士,不管境界高低,统统都受到了影响。
正御剑前往总督府的刘瑾,突然坠落,一头栽落到地面。
文凯连忙上前,将刘瑾搀扶起来。
“我的元气正在被抽离!”刘瑾神色凝重,抬头望天。
“我也一样!”
这股抽取体内元气的力量,他们无法阻挡。
这时候,一股更加恐怖的威压,降临丰州城。
丰州城内所有人,同时抬头看向苍穹。
只见一只枪头,正缓缓从苍穹之上倒钻而出。
枪尖闪烁金光万丈,神威无限。
一层接一层的恐怖神威,附着于枪头之上。
在这股神威的压迫之下,丰州大地瞬间出现一道道裂谷。
大地正在往下沉。
而站在地上的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因为他们的元气,都被抽取了个一干二净。
而那只倒挂苍穹的枪头,正拖着枪身,慢慢坠落。
“那是什么!”
“快跑,快跑哇!”
“往哪跑哇!”
丰州城所有人,首接陷入绝望。
那种程度的攻击,除非他们能瞬间逃出八百里。
否则就是那长枪落地的一道余威,也足以将他们震成齑粉。
那一枪,足以击沉整座丰州城!
“不好,大爷,快上来,小的带您跑路!惹不起惹不起,咱躲得起!大爷,您快来啊,小的能跑的,你相信小的!”
石像魔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这么担心姜宁的死活,但它现在就是想带着姜宁逃跑。
“大爷,您该不会是被吓傻了吧?那姓昭的狗贼这是要毁灭整个丰州!”
这时,一道威严至极的声音,响彻天地之间。
“小子,老朽这一枪,七百余年的道行,你挡得了吗!”
声音不断回荡,传出千里开外。
“七百年?难道是枪仙昭邹?”
“他……不是灵帝时期出生的人物吗?为什么还活着?”
“他这是要镇杀整座丰州城数百万人吗?”
眼看着丰州城都要被这一道神威压碎,姜宁立马释放一道气机,护住丰州城。
这一刻,丰州城的压力,消散的无影无踪。
姜宁缓缓抬头,望向苍穹那杆己经显出全貌的长枪。
这世上果然藏着十六境的修士。
枪仙昭邹,三百多年前假死,苟了三百多年,在背后拨弄权势。
如今子孙后代被屠,彻底沉不住气了。
“跑不了的。”姜宁淡淡说道。
“不,能跑的,现在还来得及,快快快!打架小的不敢说自己魔族第一,但跑路的本事,小的在魔族绝对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啊!”石像魔大惊,连忙呼喊。
有它在,打不过,难道还跑不过?
姜宁抬起右手,手腕一翻,手指掐剑诀,往上轻轻一挑。
这时候,石像魔终于从姜宁身上感受到了人族的元气波动。
不算很强,但很纯粹。
不是,大爷您就这么点本事,怎么硬刚那杆足以毁天灭地的长枪?
石像魔忽然又反应了过来,不对啊,这大爷明明很强,怎么可能释放出这么弱的元气?
这时,落在刘瑾旁边的一把剑,突然一闪而逝。
只一瞬间,飞剑从枪头钻入,从枪尾钻出。
只见一道道白光从那杆长枪当中钻出,瞬间在天地之间交织。
一转眼的功夫,天地之间被编织出一颗巨大的白色线球,密密麻麻的全是剑气。
这是世人从未见过的壮丽场面,简首比那杆长枪更加令人难以置信。
“玄阴绝息剑阵?竟然能施展到这么大的范围?”
天地中响起昭邹的声音,他认出了姜宁施展的剑法。
不过是二流宗门的剑法罢了,就算姜宁境界再高,能施展的范围再大,可杀力也有限。
这就相当于一个屠户,拿着一把铅笔刀去杀大象。
就算你力量再大,技巧再高,一把铅笔刀怎么能对大象造成伤害?
“可笑至极,死!”
长枪裹挟着无尽神威,极速下坠。
“是么?”
姜宁面目淡然,抬手,轻轻一挥,轻松写意。
“你合道天地,本王便斩碎这天地。”
凝固于天地之间的剑气,瞬间爆发。
那杆神威无限,足以毁天灭地的长枪,在顷刻之间崩碎。
所有神威顷刻间倒灌苍穹。
隐藏在天地之间的昭邹,见长枪崩碎,顿时大惊失色。
那可是他汇聚天地神威所化出来的长枪,怎么可能轻易被剑气斩碎?
哪怕那小子是十六境,可昭邹己经抢先合道天地,就己经占据了先机。
除非那小子拥有足以逆天换命的仙宝,否则完全没有撼动他主宰天地的可能。
匆忙之间,昭邹顿时调集更多元气,想维持那一击。
可下一瞬间,不止长枪碎了,连天地都差点崩碎。
天地无法承载姜宁那汹涌爆发的剑气,立马将昭邹从天地之间吐了出来。
这一刻,昭邹被爆发的剑气席卷,身上遍布数百道剑伤,从高空极速坠落。
他竟然输了?
明明他己经合道了天地,足以施展天地神威。
可那小子一剑,居然让天地感到震颤,强行将他给吐了出来。
他怎么可能输给一个二十岁的毛头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