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走,现在时间己经来不及,或许我们得问问学姐学长教室的路该怎么走,好在宾斯教授性格不错,我们只要从后门溜进去应该也没关系——”
那边帕德玛牵住梵妮的手,就要紧赶慢赶地在路上随便找个年长的学生问一下,可梵妮攥着她的手却忽而紧了些。
“不用问他们。”她轻声说,“我知道去魔法史教室的路线。”
『嘿,要知道我霍格沃茨之遗可不是白玩的!』
『学校的地形,我自然了如指掌!』
梵妮猛地抬步,精准向旋转楼梯的方向疾速跑去,一路上完美躲避了所有障碍和任何踩在上面会消失的台阶,准确无误地来到了一楼的魔法史教室,甚至没比那些一下课就去找教室的学生晚了多少。
霍格沃茨之遗,那是什么?
梵妮以前就来过霍格沃茨?
宾斯教授终于来到了教室,一旁的梵妮拿出魔法史的课本,帕德玛这才迷迷糊糊拿出自己的书,仿佛间却用余光瞧见对方的课本里早己记着密密麻麻的小字。
『太好啦是魔法史,这将一定是我最擅长的一门课!』
『早在上课之前我就对这门功课做了不少预习,发现果不其然魔法史与麻瓜历史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梵妮兴奋的声音与宾斯教授那枯燥的如同安眠药的声音交织在了一起,所有人都忍不住将注意力停留在梵妮的身上。
『我的历史一向很好,高考历史赋分100,想必未来在魔法史上拿个O也不成问题。』
诸位学生两眼发光:哇!虽然不知道赋分到底是什么,但是100,等级O!
她的魔法史肯定很好!以后作业不会写有可以询问的对象了!
“魔法的起源,一首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很多学者认为,魔法的源头来自首位巫师……”
宾斯干巴巴的声音不疾不徐地响起,他仿若没有听到梵妮的心声,依旧进行着枯燥无味的讲课。
『我知道,这个巫师还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梵妮对他的课程进行了很好的补充,『我在《魔法史的那些事儿》曾经读过,关于他的一些野史和八卦。』
『就比如这位巫师曾在远古时期与火龙搏斗,就因为火龙鼻孔里能冒火便匆匆拿起木棍扔进对方的鼻孔里,也因此才发现了魔杖的奥秘,自此发明出了魔杖!』
原本昏昏欲睡的学生们:???
“还有怪人尤里克……”宾斯继续说。
『是我们拉文克劳的!他最大的爱好是把水母当作自己的帽子,并睡在一间充满宠物鸟的房间中,梅林,他也不嫌吵!』
“以及恶魔埃默里克……”
『伏地魔中世纪版本,酷爱黑魔法,曾在英格兰南部实行恐怖统治,但最讨厌被别人说他长得丑,是个究极颜控!』
什么,原来这么劲爆的吗?
他们悟了,他们一下子就都记住了!
所有人都开始聚精会神地听起这堂本枯燥的魔法史,每当宾斯以那种催眠的语气讲解完一个知识点后,梵妮总能针对这方面讲一些极其炸裂的野史。
首至最后,宾斯都若有所思地将视线对向梵妮,开始对这些野史进行一些不动声色的补充。
『历史本质就是由一个接一个的小故事串联起来。』梵妮愉快地记着笔记,『原著里总说宾斯教授讲课无聊令人倒头就睡,现在看来也并非如此啊,这不还挺会举例讲述各种八卦的?』
『且这些同学也没一个睡着……该不会是哈利不喜欢魔法史吧?』
『但无论如何,历史是我最喜欢且最热衷学习的一门学科,我可以从中了解过往一切的历史名人,让他们在历史的尘土中变得栩栩如生——诶?』梵妮突然将心声诡异地一顿。
有的学生都下意识转回头,看看坐在角落里的梵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可谁知女孩的心声突然拔高了好几度。
『对诶,我还可以干回同人女的老本行,依靠着这个赚钱暴富!』
『虽然《哈利波特》子世代亲世代的同人文在这里不好写,但我还可以写魔法界老祖宗时期的同人文!』
『毕竟史同的热度一向很高,李杜元白九五策瑜婉平……史同圈子的威力是如此之盛,我自可以学史同文鼻祖冯梦龙,在霍格沃茨,在这个魔法界,开辟一个史同圈!』
梵妮忽然摊开长长的羊皮纸,握紧了手中羽毛笔,心里的声音也开始抑制不住的喜悦。
『那么首先,就从戈德里克·格兰芬多和萨拉查·斯莱特林开始!』
『我要写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凄美爱情!』
啪嗒。
有人将手中的羽毛笔掉落到了地面上。
下课的铃声随之响起,可整间教室却迟迟没有一个人起身动弹。
所有的学生都在瞳孔地震。
梅林的羊毛袜啊,好在这节课没有格兰芬多亦或是斯莱特林的学生在场!
否则的话他们根本不能想象,狮蛇两院学生在听到梵妮心声后的精彩表情!